仓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海港码头5万吨级泊位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5万吨级泊位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改扩建(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新港南路18号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东莞港麻涌港区珠江狮子洋深水航道东侧岸段,北部距破流水道约1.5公里左右,南部为淡水河。
本项目现有工程,2005年9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粤环函〔2005〕1032号),2006年6月该项目经省生态环境厅(原省环保局)同意变更(粤环函〔2006〕964号),2015年5月,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会同虎门港沙田分局对本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形成验收意见《关于广东省储备粮东莞直属库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5〕0969号),通过环保验收。
本工程为粮库配套项目,现有工程为1座50000吨级粮食接卸海港码头和1座2000吨级粮食出运内河码头,海港码头长度324m,内河码头长度110m。本工程对东莞直属库粮食码头海港泊位进行改扩建,由现状的5万吨级提升至7万吨级。
本工程不涉及新增陆域,港池无新增用海,不涉及公共航道的疏浚。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直属库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0769-88285368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漳澎村新港南路18号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6529976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0号院公建楼50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详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接收邮箱:249074858@qq.com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东莞直属库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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